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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双碳”目标还需破“四唯”

   2024-01-23 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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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推进低碳转型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自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以来,我国在多个方面

推进低碳转型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自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以来,我国在多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推进过程中,外界对“双碳”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和误区,需要纠正和破除,主要表现为四个“唯”:“唯能源论”、“唯低碳论”、“唯科技论”和“唯单一论”。

一、“唯能源论”

将碳减排仅局限于能源领域。目前在全社会碳排放总量中,能源活动产生的CO2排放量占比较大,以煤炭化石燃料为主的电力行业更是碳排放的“大户”,占到能源行业的4成左右。因此,推进碳减排,助推“双碳”目标实现,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正因如此,一些人将碳减排的重点放在能源领域,忽视了交通、建筑、农业等其它部门或领域的碳减排。

仅从能源角度考虑“双碳”的影响。“双碳”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本质上是经济系统的变革。推进“双碳”,既要保障能源安全,又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消除能源贫困、实现公平可及,还要保护生态环境,需要从多目标、多角度考虑可能带来的影响或面临的风险、问题。作为一些经济政策,还需从经济角度考虑其成本收益、风险以及其它经济问题等,不能仅从能源领域考虑其得失或利弊。例如,得益于政策推动和经济性,当前电动车发展非常迅速,降低了成品油的消费,对能源低碳转型是利好,但跳出能源行业看,由于燃油车所消费的成品油价格中差不多一半是税费,而这部分税费很多是用在城市建设、环境污染治理上,而电动车没有。未来电动车占比过高,大规模替代燃油车,与成品油相关税费将会大大降低,如何弥补这块税费来源?这都需要考虑的。

二、“唯低碳论”

在碳排放约束下,一些地区和政府忽视经济部门内部不同产业的多样性和关联性,人为地将产业分成高碳和低碳产业,将高碳行业、高耗能行业等同于高碳排放行业,片面强调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削减高碳产业,从之前“GDP至上”变为“低碳至上”,形成过分强调低碳转型和发展的政策,使人产生“低碳转型和发展压倒一切”的错觉。

事实上,高碳、低碳产业只是产业本身的性质,都是国民经济体系必要组成部分,高碳行业更是以高碳含量原材料作为主要生产要素的产业,所以,不能仅从碳排放程度的产业特性来决定是否发展某一产业。当前我国制造业占全球30%以上,且以钢铁、化工等高耗能、高碳排放的重工业为主,如果过分追求低碳,对高碳行业与高耗能行业实施“一刀切”限制,减少“两高一资”行业贷款、“去相关行业产能产量”以降低碳排放,将会过快削减高碳产业。不仅会破坏我国相对完善的工业体系,削弱制造业竞争力,进入“脱实向虚”的误区;还不利于我国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大国博弈。另一方面,“唯低碳论”还会导致低碳产业无序发展,引发多方面风险:容易形成产业无序竞争,不利于低碳产业做强;众多企业和资金投入某一特定低碳产业,会重蹈“尚未成熟发展就已经产能过剩”的覆辙;大量资金投入低碳产业,相应减少高耗能行业低碳改造资金投入,增大其破产和退出风险,而且低碳产业受资本炒作,破坏产业正常发展态势,金融风险也会不断累积。

三、“唯科技论”

虽然低碳技术和创新对“双碳”起着非常关键和重要的作用,但不能将“双碳”目标完全寄希望于低碳技术的突破和发展上,将科技的发展和突破当作唯一救命稻草。

低碳和储能技术规模小、效率低、投入大、风险高,其发展和突破存在不确定性。国际能源署评估认为,为实现碳中和,到2070年有35%的减排量所依靠的技术目前仍处于原型或示范阶段,有40%的技术尚未被开发出来,汽车运输、海洋和航空运输、冶金、水泥生产和其他能源密集型产业所需要的突破性减排技术均不成熟,不确定性较大。

低碳技术的大规模商业运用和普及所需时间长。当前一些企业、科研机构虽提出低碳、零碳、固碳、负碳技术等创新方向和小范围的试验。但小规模试验应用与大规模商业化运用存在很大差别,一项新的低碳技术从理论概念提出到规模化、产业化、商业化运营,往往需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正因如此,无论是欧洲还是北美,都依然面临一系列技术难题,现有低碳技术尚不能支撑快速转型。特别是适应高效储能技术发展路径不清晰,电池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尚处于示范阶段,缺乏商业化运营。

低碳技术不仅要做到技术上可行,还要做到经济上可行。低碳技术如果缺乏对经济合理性、民生承受力的综合考量,缺乏基于成本收益分析,就会面临用不起的境地。以燃油汽车碳排放为例,或许可以采取某种技术进行收集和利用,但其成本必定高昂而令生产者和消费者难以承受。

四、“唯单一论”

能源结构单一。由于风、光、水等低碳能源自身产业特性,不可能实现传统化石能源被完全替代,能源全部由低碳能源供给。即使低碳能源内部,单纯依靠某一特定低碳能源,也很难保障电力的持续稳定供应。而且高比例的单一低碳能源反而更容易降低电力供应系统应对弹性,所以要发挥传统化石能源与低碳能源、不同低碳能源之间各有优势,实现多能互补,才能避免能源短缺。

驱动因素单一。尽管各国低碳转型的路径大相径庭,但其背后的驱动机制是相似的,主要存在政府政策、技术创新、市场改革、主体行为等4类因素。与前两次转型相比,本次低碳转型政府政策推动影响大,但它无法长期作为核心动力,要想能够起到持续助推作用,必须依赖其他因素共同推动,不能单兵突进,目前尤其需要的是电力市场改革和碳定价机制改革等市场机制的推动。

推进环节单一。单纯地从生产领域推进低碳转型,缺乏从消费领域倒逼低碳转型的诱导机制。当前我国消费领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低碳消费无意识,低碳消费观念不强,“碳额度”约束力度不大;消费品低碳标识不清晰,难以准确进行低碳消费,等。如果消费领域没有形成低碳消费偏好机制,生产者需迎合消费者的高碳消费偏好,势必会影响生产者低碳转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作者:刘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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