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江西省科技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发挥财政科技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有针对性地部署创新链,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强省战略,近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了《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聚焦四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具体举措:
一是聚焦平台升级,突出系统性
整合江西省创新资源,优化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结构,首次系统提出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实验室体系的支持方式,持续稳定支持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等,助力构建以国家级平台为引领、省级平台为主体的创新平台体系。
二是聚焦产业发展,突出导向性
紧扣江西省“1269”产业需求,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有效衔接,探索实施特别重大专项试点,每项安排3000万元左右资金支持,集中资源突破一批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项目实施机制,强调企业牵头或参与的项目不低于70%,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形成新质生产力。
三是聚焦人才培育,突出创新性
梯次培育科技人才队伍,激励高层次领军人才,对江西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按国家奖励标准给予1:1奖励;培育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设立专项资金,给予20万元/人非竞争、自由探索类科研经费支持。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探索自然科学基金联动支持机制。
四是聚焦经费管理,突出精准性
按照“以需求定任务、以任务定经费”原则,加强科技经费统筹;明确了不考核科研经费的执行进度,省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办理部门预算调剂。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项目绩效导向,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突出的探索滚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