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是由政府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创新创业团队免费发放的权益凭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创新创业团队可以用该凭证向科技创新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一、搭建创新券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支撑。2019年11月,广西科技创新券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正式上线运营,此举标志着广西创新券正式启用。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在线注册入驻平台后即可申领创新券、选择服务提供机构、在线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服务提供机构可以在线申请兑付创新券,全过程采用无纸化办公。截至2020年6月15日,入驻平台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872家,创新创业团队14个,服务提供机构289家;发布服务产品682项,涉及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及检验检测认证等九大类科技创新服务类型;自2019年12月正式发放创新券以来,已累计发放额度达3171万元,惠及全区399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通过兑现申请评审的金额累计292.69万元,资金兑付到账178.69万元。
二、加强创新券政策引导,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2020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创新券申领、使用、兑现操作流程,明确创新券支持范围和不支持范围,指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正确规范使用创新券,创新券兑现评审通过率由20%提高到了62%。2020年5月,为加大对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推出广西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政策,以创新券抵扣的形式给予企业财政资金贴息支持,解决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研发经费短缺的问题。
三、激发企业研发活力,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区内中小微企业多数不具备研发实力,普遍存在资金不富余、研发投入少、研发积极性不高等情况;高校科研院所是创新平台重要载体,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和大量先进的科学仪器,但由于诸多原因,其为企业服务方面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一边是企业渴盼享受科技资源不便利,另一边是科技资源闲置,发放创新券可有效解决需求不均衡的情况。数据显示,目前完成的399个创新券申领服务中,研究开发服务有262个,占比65.66%;创新券兑现的42个服务中,研究开发服务有36个,占比85.7%,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项目有9个,占比21.4%,这表明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服务是全区创新券支持的重点,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是支持的方向,一定程度上说明创新券政策的出台,促进了高校院所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和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四、科技创新服务品种多,促进企业和服务机构共同发展。针对区内科技创新水平相对较低、企业对服务需求强烈、服务机构分布较散的特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学习国内先进省份创新券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支持范围,覆盖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9类专业化服务,相对于国内其他创新券,服务内容更多,对企业与团队创新创业的支撑更加丰富,为企业提供更多更优的创新选择及实惠,服务机构获得更多的实践。
五、加强区域创新开放共享,推动全国服务机构入驻平台。平台允许区外掌控优质创新资源的服务机构入驻,解决区内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资源相对匮乏的问题,为创新创业活动注入新活力。目前入驻平台的289家服务提供机构中,已有郑州轻工业大学、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区外单位入驻,为区内企业提供更多的科技创新服务品种。广西和广东两地的创新券管理机构正共同协商推动优质科技资源跨区域开放共享,促进粤桂两省区创新券早日实现互认互通、通用通兑,搭建广东服务机构与广西科技企业合作的桥梁。
六、完善平台功能,提高创新券普惠率。 经对目前入驻平台的企业和服务提供机构进行分析,有部分单位既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满足服务提供机构入驻条件,同时也需要申领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来提升单位科技创新能力。由于前期平台功能设置,这部分单位只能在平台上选择申领对象或服务提供机构一种角色身份入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创新券的普惠率。为满足这部分符合服务提供机构和创新券申领对象入驻条件的单位的强烈需求,创新券平台开放了双角色入驻功能,此举在全国创新券相关政策中为首创,使创新券政策红利的优势进一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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