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提升大学科技园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参照《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2019〕117号),结合四川省实际,科技厅会同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川科高〔2020〕9号)。《办法》的出台,为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将为推进“双创”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功能定位方面,明确了省级大学科技园应当发挥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功能。
二是认定条件方面,将省级大学科技园的依托单位扩大为“我省高校”,充分发挥这类高校的创业优势、育人优势,并参照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条件,对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条件作出相应修订。
三是认定程序方面,新增了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四是运行管理方面,提出了建立省级大学科技园工作专家库、制定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等工作要求;明确了省级大学科技园条件发生变化时的变更程序,以及对申报资料造假的申报单位的处置方法。
五是政策措施方面,明确对评价结果优良的省级大学科技园,给予一定的支持奖励,并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
目前,四川省已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5家,省级大学科技园12家,孵化总面积达33.4万余平方米,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20余个,在孵企业近1000家,累计毕业企业500余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近100家;累计孵化项目近1000个,接纳学生实习实训5000余人次,在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方面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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