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制定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方案》提出了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任务22项具体工作。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指出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落实、加强宣传解读等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