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入融合,营造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良好科技金融生态,4月17日,泰兴市出台《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前瞻性、引领性、颠覆性的创新项目予以扶持。
《管理办法》主要通过“拨投结合”的模式,聚焦前期市场融资难点,先期以科技项目立项拨发资金,帮助团队承担早期研发风险,在项目进展到市场融资时,再将前期的项目资金按市场价格完成股权转化或资金返还。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重大项目落户、项目公司成立及运营、资金来源与权益转化以及容亏免责机制等4个方面20条内容。泰兴市财政局设立5000万元市级资金专项预算,江苏产研院、泰州产研院、泰兴市级三方资金按1:1:1比例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段拨付,研发合作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将有效破解重大项目资金、研发及产业化等难题。下一步,泰兴市科技局将继续完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丰富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金融保障。
来源:泰兴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