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好成果”来了!
如何推荐
征集范围有哪些?
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人才、企业等产生的成果。
哪些成果可申报?
1.基础研究成果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重大原创性理论创新,获国际学术同行认可的成果;
2.技术攻关成果
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突破“卡脖子”技术、保障核心产业链安全、实现进口替代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的成果;
3.重大应用成果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国之重器、国家重大工程和设施等得到成功应用的技术或产品。
需满足哪些条件?
成果均为征集近两年产生,且知识产权权属、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清晰明确、无争议。
征集如何开展?
· 成果填报
成果完成单位指定本单位人员通过其个人账号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征集系统”,在线填写《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征集表》,表中涉及内容的佐证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 成果完成单位审核
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完毕后,成果填报人应及时提交成果完成单位审核。成果完成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提交各市科技局。
· 主管部门审核
各市科技局对征集的成果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每月择优遴选若干重大成果报送省科技厅。中央驻鲁部属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省属高校、科研机构产生的成果,经本单位审核后可直接报送省科技厅。
· 成果遴选评价
省科技厅对推荐成果遴选评价后,将其纳入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库管理。
· 成果发布
省科技厅根据成果遴选评价情况,充分尊重成果完成单位的意见,按照月度、季度、年度做好成果发布工作。
· 建立入库“直通车”机制
对取得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领域赛的公开海选类优胜项目成果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前50强优胜企业的参赛成果直接入库。
入库成果有何支持?
山东省重大科技成果库作为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的储备库。对有望通过持续支持形成进一步重大突破的成果,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配置上予以重点支持,条件成熟的优先推荐提名省、国家科学技术奖。
重大科技成果挖掘、报送等工作情况将作为评价各主管部门、创新主体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成果报送及采纳情况与各市、各创新主体的省级财政资金、平台建设、项目支持、科技奖励等挂钩。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规划处:0531-51751075
省情报院:0531-51751368
工作邮箱:kjtghc@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科技大厦1509房间
技术支持:0531-51751080
技术支持邮箱:kjtclou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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