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科研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研领域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近日,青海省科技厅邀请省信用中心对各业务处室相关工作人员、各类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进行现场教学及指导,并对联合惩戒机制、惩戒措施及流程等进行辅导答疑,明确了科技活动中“逢办必查、失信必惩”的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的规范运行,进一步增强了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抓好科研领域信用联合惩戒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会后,青海省科技厅积极协调省信用中心在青海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人才评审系统等科技服务平台加装青海省信用联合惩戒系统IE插件,依托青海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系统,对失信责任主体进行联合惩戒。为优先保障2021年科技计划申报,通过多次调试,7月底在青海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正式试运行,对申报2021年科技计划的1000余项项目进行核查,确认无失信责任主体申报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此项工作标志着科研领域联合惩戒将贯穿科技计划申报、立项、验收全流程,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体系,为加强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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