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州市科技局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推动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提高。2022年,福州市科技局共46个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涉及资金7.86亿元,项目绩效自评优秀率91.3%,自评平均分数达98.39分。
一、健全推进机制。一是内部全体动员。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资财处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各环节审核,资金使用处室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编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19〕9号)出台后,福州市科技局顺势而为,旋即制定《关于印发〈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州市科技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有序推进预算绩效工作落在实处。
二、上好理论武装“必修课”。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开展预算绩效业务知识培训,着重对预算绩效申报、监控、自评、事前绩效评估等知识进行讲解,切实解决部分填报人员的操作疑问。2022年,共组织跨部门培训16次,培训形式涵盖线上学习、在线答疑、现场指导、专家辅导等,参与培训人员覆盖率100%。
三、充实绩效评价“工具箱”。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的智力资源和研究能力,逐步建立起“以绩效自评为主、部门评价为辅、第三方机构参与”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推动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管相互促进。聘请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第三方机构对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贯穿到科技业务全过程,有效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福州市科技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3个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1亿元。
四、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动态管理机制,持续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台账,实施“二上二下”的绩效目标编审程序,不断加强对各部门报送预算项目的绩效审核,绩效自评达到95分以上的项目方可进入预算编报流程。及时将科技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部门,要求在时限之内反馈整改措施和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将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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