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向各地监管局、各类金融机构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要求提升重点行业保障水平,开发科技保险产品,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近期,山东、广州、深圳等地也集中出台相关文件,支持保险公司推广各类科技保险和新型保险产品,提升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投资力度。
科技保险作为保险业的新兴领域,正在不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从各地最新出台的政策来看,科技保险在完善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开发专属产品、强化风险保障等方面被寄予厚望。
多地出台科技保险扶持政策
科技保险的服务群体主要是科技企业,是针对科技企业在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风险而提供的保险服务。科技保险与普通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不同,既可以承保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任一环节的风险,也可以组合承保或全过程承保。
近年来,为降低科技企业的创新风险和融资成本,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山东、广西、云南等地均在持续开展科技金融保费补贴工作。
山东省下发《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指出建立科技保险服务体系,并从保费补贴、保险共同体等方面给予大力政策支持。同时,支持保险机构结合全省重点创新链条环节、科技型企业需求,开发设计“鲁科保”系列专属科技保险产品,对于首年度购买“鲁科保”产品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最高按照保费的5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
2022年5月,云南省科技厅发文表示,17家保险机构共273个险种纳入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范围,供科技型企业自愿选择,分担分散其科技创新创业风险。其中,根据保险机构意愿,有15家保险机构、252个险种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科技型企业可使用省级科技创新券方式购买252个险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等联合印发的《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提出,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支持保险公司推广研发费用损失险等科技保险以及发展专利保险等新型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推出、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在广州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提升科技型企业服务能力。
在基础险种之上,深圳市五部门在《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中指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持续优化线上投保关税保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展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试点。此外,支持有条件的区探索建立科创金融服务中心,鼓励入驻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重点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的融资需求,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
建立科技保险服务体系
从实践层面来看,近年来,保险业从产品和资金两端发力,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科技保险险种超过20个,覆盖科技企业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贷款保证等多个方面,助力提高科技企业的风险保障水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2020年,科技保险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风险保障超1.79万亿元,累计支付赔款超22.63亿元。
目前,科技保险主要涵盖三大类:一是针对研发过程,如为研发过程中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责任等风险提供保障;二是针对产品,如为科创型企业相关产品进入市场和推广应用提供保障;三是针对融资,如为科创企业提供贷款保证险等。
有险企瞄准小微科创企业市场服务空白,推出标准化保险产品“科研保”,充分利用线上化手段投保,借助企业服务生态资源,高效接触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科技型创新企业,满足科技企业研发风险分散的需求。
为鼓励企业研发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及首版次软件,减少企业创新过程中的风险损失,相关部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三首”保险(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引导保险公司创新险种,扩大保险范围,提供保险服务。
目前,“三首”保险保障成效初显。例如,中国人保运用保险机制服务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研发推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首批次新材料应用保险、首版次软件质量安全保险等行业专属产品。
在战略布局方面,越来越多的险企将数字化转型列入企业发展规划中,头部险企更是争先设立科技子公司,通过强化自身科技属性反哺科创企业发展。例如,中国人保旗下人保科技于2022年1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4亿元,已成为助力打造集团核心科技人才队伍与科学规划技术架构的强有力支撑。
深耕全周期风险保障创新
随着科技企业需求多样化,科技保险种类逐步丰富,但我国科技保险总体发育速度仍滞后于科创产业发展需求。研究表明,科技保险发展滞后主要体现在科技保险覆盖率较低、科创企业保险意识不强、全周期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动力不足三方面。
对于如何进一步推动科技保险加快发展、做优做强,一位资深保险业人士介绍,应强化科创产品服务创新,提升科创融资增信、风险管理保障需求适配性。
“目前,科技保险产品服务较传统化、分散式,且侧重成熟期企业,偏重经济补偿、增信功能,而资金融通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该业内人士表示,为此,要树立全生命周期保险服务理念,围绕科技创新中的研发风险、成果转化风险、市场推广风险等,根据不同产业创新痛点,提供差异化、全流程的保险保障。
有业内专家建议,科技企业应加强与科技保险机构合作,配合提供相关经营数据,以便科技保险公司设计出更符合科技企业特性的保险产品。同时,为应对创新可能带来潜在的巨大风险,可强化对科技保险再保险机制的研究。
此外,科技保险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其健康快速发展不能只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当下,各地普遍采用仅基于险种分类的级差补贴政策,适用范围侧重于高新技术企业,而普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面临的风险尚未纳入科技保险范畴。为激发科技企业投保积极性,应优化当前同质化的财政补贴政策,在险种分类基础上统筹考量企业在成长性、资产规模、创新等级等方面的异质性特征,实施更加差异化的科技保险保障方案、更加适配的补贴政策。同时,应扩大普通企业创新风险保障政策享受覆盖面,增强中小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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