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宁夏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实行价费分离

   2024-08-09 新华网
46
核心提示:针对宁夏部分地区存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不规范、充电费用偏高等问题,宁夏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自治区住建厅、市场监管厅制定印

针对宁夏部分地区存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不规范、充电费用偏高等问题,宁夏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自治区住建厅、市场监管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通知》明确,宁夏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实行充电费用价费分离,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以元/千瓦时为单位计费,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充电设施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自今年9月1日起,宁夏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通知》还从鼓励市场竞争、降低充电设施建设费用、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减少中间环节费用,降低充电设施建设运维成本。

宁夏相关部门将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以及相关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规范运营服务,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切实推动降低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费用,让群众能承担、愿意用。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增强国家科技软实力,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推广科技企业品牌和产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