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孵化科技成果 增强创新实力——钦州市科技工作获自治区督查激励

   2019-09-26 钦州市科技局 &nb
32
核心提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引领人类进步发展的第一动力。”近日,钦州市改善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引领人类进步发展的第一动力。”近日,钦州市改善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设区市获得自治区督查激励。

钦州市科技创新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发展新格局总体布局,重大科技成果在钦州市转移转化,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创新主体实力持续增强。

完善科技成果机制

钦州市出台《钦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实施方案》和《加快全市技术市场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方案》,市科技局联合市本级财政,设立成果转化专项,用于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

同时,积极推动科研院所研究制定本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规定,规范单位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保障科研人员的利益,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性和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收益分配上,基本保障80%归成果完成人支配。

比如,《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利益分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将职务技术成果一次性或分年度转让或许可给他人实施转化的,在每年实际到帐所得转让净收入或许可净收入中提取99%对科技成果研发团队和完成人(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成果转化人员和成果辅助人员等进行奖励。其中,成果完成人占转化净收入总额的70%(其中对成果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不低于转化净收入总额的 35%),成果辅助人员占转化净收入总额的29%。

《钦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利益分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科技成果归属课题组和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具有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产生转化收益时课题组占比80%,单位占比20%,其中课题主持人占课题组收益的60%。

推进科技合作区域化

针对钦州市科研实力与发达地区有较大差距的现实情况,该市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合作区域化,大力推进创新成果本土转化,聚焦钦州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有计划地加快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企业需求有效对接,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让创新成果走向市场。

同时,围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高新区、皇马工业园区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拉长产业链,推进产学用合作,促进钦州市企业加强与北京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广西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联合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截至2019年9月24日,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409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4.44亿元,技术交易额4.06亿元,突破历史新高。

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

在科技创业大赛中,继去年钦州市获得1个全国总决赛优秀企业奖、2个广西赛区优胜项目之后,今年钦州市企业在复赛中获“广西赛区优胜企业”称号,其中3家企业晋级广西赛区总决赛(其中钦州绿传科技公司和广西梦飞扬科技公司分别获得行业赛第一名、广西魔豆智能停车场管理公司第二名),在全市营造了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全市22家企业进入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17家企业申报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预计年底高企总数突破80家,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数量及质量双提升,将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加快推进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科技孵化综合楼)项目建设,把孵化项目打造成为钦州乃至北部湾高水平的孵化基地和国家级孵化器。今年4月,钦州市首家异地孵化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南宁)科创基地—维方孵化器获认定为市级孵化器,标志着钦州市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促进了钦州经济转型发展,也成为广西探索“飞地”孵化模式的一次创新实践。(钦州日报记者 李香晖)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增强国家科技软实力,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科技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