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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出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十条措施

   2022-05-10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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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钦州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

近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钦州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的十条措施。此次印发的《若干措施》有四大特点。

一是内容精炼、“满满干货”。《若干措施》共包含十条内容1400多字,除第一条设立专项资金、第九条支持对象和十条解释说明外,其他七条都是简明扼要地阐述各项惠企政策,真金白银奖励企业。如第二条“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科研机构。获批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的科研机构从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资金扶持”,内容简单,通俗易懂,“干货满满”。

二是求真务实、内涵丰富。《若干措施》按照科技型企业的成长梯次,从两大方面扶持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方面是对创新创业载体的奖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创新创业大赛都是创新创业重要载体,这些载体每年能培育出一大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都是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军”。另一方面是对企业的奖补。包括认定前的奖补,如研发平台、专利都是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必备条件和加分项,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平台和引进发明专利能极大地提高通过率;认定后的奖励,如“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是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升级的奖补,如对“瞪羚企业”的奖补,钦州市每年有1-2家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能被认定为“瞪羚企业”;四是对未通过认定的企业财务审计费用的补助。

三是突出重点、奖励升级。相比于之前的政策,《若干措施》提高了对企业的奖补力度。如提高了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力度,新认定规上企业由之前的1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复审规上企业由之前的8万元提高到15万元。增加了对“瞪羚企业”的奖励措施,对首次通过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期满重新通过认定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引进发明专利的补助由原来的30%提高到60%,对未通过认定的企业财务审计费用补贴由之前的50%提高到80%。

四是“对症下药”、创新举措。《若干措施》提出2条创新举措,据了解目前属于广西首创。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等地的先进做法,增加了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考核的奖励,对考核为优秀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奖励。这是为了破解当前孵化器重认定、轻运行的错误导向,引导孵化器健康运行和注重高效产出。提出了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鼓励政策,按照80%的比例补贴这些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所产生的财务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众所周知,财务审计费用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最大开销,很多企业担心申报不通过又要花费审计费用,积极性不高,补贴这部分费用可以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能极大地提高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

《若干措施》的出台是为了解决当前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出现的痛点难点问题,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政策一出台就在科技企业中引发了强烈反响,很多企业表示“缓解了企业燃眉之急”、“给企业吃下‘定心丸’”、“纾困扶持措施很及时”。《若干措施》的出台充分彰显了钦州市委市政府实施科技强市、科技强企战略的强大决心,相信在该政策的推动下,未来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一定能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强科技,壮产业,为建设广西工业强市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高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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