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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宣传  营造落实科技创新条例氛围

   2022-06-20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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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替代原有的《广西科技进步条例》。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为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抢先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市科学技术局领导班子于5月20日率先就新发布的《条例》全文学习。二是科技系统集体学,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发动市直科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于5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学习《条例》内容,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谈学习的心得体会,并集体讨论新旧条例的不同,从中加深干部职工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三是部门交流学,由于新的条例要求更高更严,其中涉及财政部门对科技投入预算的调整,为此邀请财政部门业务科室人员参与探讨学习,对其中相关的内容交换意见,把握《条例》的真实要义,为下一步贯彻落实做好准备。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为进一步宣传解释《条例》,于5月23日成立六支宣讲小组分赴各县市区、部分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为期两周的条例政策宣讲。以局领导为小组长,各业务科室人员为组员的宣讲小组执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对所辖七个县市区进行全覆盖,走进工业园区、今年申报高企认定的52家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和医疗单位进行宣讲,就《条例》中的主要框架和重点内容进行宣传解读。《条例》中关于全社会研发投入、企业创新、财政投入力度等方面成为了宣讲讨论的重点和各方关注热点。

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讲过程中发现,基层科技部门和企业对《条例》的出台普遍充满了期待,希望《条例》的出台将逐步解决广西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低、企业创新意愿不足、市县财政投入长期偏低等问题。《条例》的实施将全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创新型广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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