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科学技术局积极响应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钦州市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课题组)结合承担项目和经费等情况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截至7月26日,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已动员企业及大专院校完成科研助理岗招聘39人,已完成科技厅提出的14个科研助理岗聘用任务的278.6%,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科技厅科研助理岗招聘任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任务部署,钦州市科学技术局根据自治区指标任务,积极推动承担自治区科研项目的相关单位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明确招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学普及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同时,为推动钦州市科研助理岗招聘工作的开展,钦州市科学技术局主动作为,要求各项目主管科室及二层机构,以市级科技项目为抓手,积极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尤其是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奖补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开展科研助理岗的招聘工作。
目前,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助理岗位的招聘工作正持续推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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