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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厅赴日喀则市开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修订立法专题调研

   2024-05-23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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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作用,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作用,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推动《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修订立法工作,自57日起,区科技厅按照立法工作程序,由区科技厅李家丰二级巡视员带队赴日喀则市开展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了解当地区域科技创新情况,征集基层一线科技创新需求及修订立法意见建议。

57-8日,调研组一行深入日喀则市草原工作站、农研中心、神猴药业、喜孜啤酒、藏诺药业、鲁喀双创服务中心等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实地调研,倾听一线科研单位和人员心声,与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人社局、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创业基地代表深入交流座谈,系统了解2011年以来日喀则市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介绍修订立法修订思路,梳理下一步立法工作建议,并对国家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特色亮点进行宣传介绍。

调研期间,区科技厅政体处就《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修订思路和加强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鼓励女性科技人员发挥更大作用、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非学术负担等新增内容进行了介绍,让大家及时了解自治区科技立法、政策和改革动向。区科技厅二级巡视员李家丰结合日喀则市建设区域副中心城市和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总体目标、发展规划及调研情况,就如何宣传贯彻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探索符合日喀则实际具有当地特点区域科技创新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为当地思考谋划优化区域协同创新布局、共同推动高原特色创新高地建设、支撑西藏长治久安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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