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召开了全省科技系统职称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了《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定暂行办法》(修订)《辽宁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对职称评审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和要点进行了说明,与会同志也围绕职称工作中遇到的难点作了充分讨论。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定暂行办法》(修订)《辽宁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试行),是做好职称工作的总纲,要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梳理操作流程,明晰工作标准,把握资格条件,做好职称评审资格初审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职称有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成为“政策通”。要从培育科技人才的角度解读政策组织评审,成为推动科技工作的有力抓手。要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为申报人员做好答疑解惑,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从严把好审核的政策关、标准关和公平关,确保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要坚持廉洁自律,做到慎初、慎始、慎终。
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职称评审资格初审处(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