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叶 青
优化科技成果源头质量、免除成果转化后顾之忧、建设专业服务机构和技术转移人才队伍……近日,《广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它是广州科技成果转化“1+N”政策体系中的总政策文件,旨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难点,把科技创新的“最大变量”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增量”。
打通转化堵点、难点
完善“企业出题、科技界答题”的科研成果供给机制,通过市场化决策“领投”科研项目,筹建研究院培养“技术经理人”……近年来,广州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已逐步成为广州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耦合器和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融合剂。
同时,广州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短板。比如在穗高校发展水平存在差距,特别是学科设置与产业布局匹配度有待提升;政产学研高效对接机制不成熟;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未有效体现;市场化创业风投基金活跃度不够等。
对此,广州明确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打通堵点、难点。在此背景下,《若干措施》应运而生。
“我们提出整合全市科技创新资源和各方力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需求为牵引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完善‘科学技术化、技术产品化、产品产业化、产业资本化’全链条。”广州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着力推动科技成果需求端、供给端、服务端三端同向发力,实现企业从成果接纳人到“出题人”的转变、科技成果从被动转化到主动供给的转变、创新要素从随机组合向精准融通聚合的转变;打通科技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路径,促使科技成果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
鼓励多方赋能
“强化市场需求牵引、提升成果供给水平、增强服务体系效能,是《若干措施》的三大亮点。”上述负责人表示。
在强化市场需求牵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提升重点产业吸纳科技成果能力,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牵引。鼓励在穗企业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颠覆性技术重点项目、国家科技奖项目等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对实现落地转化的项目,按“补改投”方式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
在提升成果供给水平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将成果转化目标绩效纳入市属高校院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转制科研院所按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条件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在增强服务体系效能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活化成果转化空间载体。建立高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项目的首轮投资机制。探索“先投后股”等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我们鼓励多方赋能科技成果转化。”上述负责人指出,《若干措施》还提出组建广州天使母基金,制定基金投资行为“负面清单”,鼓励国有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长远”,并支持科技成果早期投入多途径退出。
体制机制创新
“《若干措施》的最大特点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穗高校,特别是市属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办科技企业经常要面临各单位、部门审查,流程较长且阻力较大,加上传统观念认为兼职兼薪或创办企业是不务正业,导致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广州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彭维表示,《若干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的各个环节都有比较周到的考虑,对高校、院所、医院、企业、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各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都给予了支持和鼓励。这有助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令他印象深刻的是,《若干措施》明确了对不以产业化为目的的高校“僵尸专利”的强制转化要求,提出主管部门可强制将“僵尸专利”通过第三方实施转化。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在穗高校院所、医疗机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
据透露,接下来,广州将组建成果转化工作联席会议,围绕有组织的科研和有组织的成果转化,定期研究并解决政策实施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同时,广州正抓紧制定“1+N”中“N”的相应政策,目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市黄埔区已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广州市科技局也已出台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等三个指引细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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