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科技厅会同党委人才办、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从推进科技活动分类考核评价、优化科技项目评审评价、加强科技创新载体评估、完善科技奖励评审、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标准、规范高校评价体系、加强科研机构绩效评价、加强论文发表管理等方面,全力推动构建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营造评价、激励、保障协同的科技创新生态。
《意见》明确,坚持破立并举,在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同时,建立更加科学和公平的科研活动评价体系。坚持分类评价,针对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科技成果和创新主体特点,科学确定不同的评价内容和标准,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和指标,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建立和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人才成长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坚持注重实效,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减少评比、评审、评奖活动,构建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科技评价体系,更好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制度环境,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