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党委金融办等5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政府引导、市场培育两个维度发力,围绕投资奖补、税收优惠、服务优化、机制完善等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推动科技创新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投融资信息通道,建立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库并及时向金融机构和创投机构推送,依托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投融资信息化服务,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活动,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高频高效对接,提高融资效率。
二是大力发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建立健全覆盖科技企业成长全周期、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科技股权投资体系,完善“照前会商”机制,优化创投机构设立服务,吸引创投机构来宁落地,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满2年的投资管理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三是优化科技创新股权投资服务和保障。围绕股权投资管理、退出等关键环节,依托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加大对被投企业投后服务,支持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通过投资份额转让、协议买卖、并购重组等方式退出,进一步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渠道。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加强股权投资穿透式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