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全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增强创新人才储备。有以下特点:
一是明确培养主体。面向自治区高层次青年基础研究人才,重点培养能够承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重点基金以上项目、年龄不超过37周岁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选拔科学素养深厚、学术前瞻性突出的青年学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二是分类评审立项。坚持“挖掘潜力、突出基础、优中选优、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网上同行评议,现场考察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近3年取得的原创性或代表性科研成果及项目提出创新思路和开展创新研究的潜力等内容,原则上每年资助不超过10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是严格项目管理。杰青项目纳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统一管理,明确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承担单位发生变更的,视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结题验收的原则进行协商决定。验收采取一次性综合评审方式进行。
四是探索长周期资助机制。对承担杰青项目通过验收、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下一个3年周期的杰青项目继续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鼓励项目负责人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