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青海省国科资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安全防范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题工作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庄村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通知精神,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贯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公司总部领导班子成员、各出资企业党政主要领导、专(兼)职安全员及科创中心物业和食堂相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对新安全生产法22条处罚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督促各单位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
会议要求,公司上下务必保持高度警醒警觉,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举一反三,对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确保全体人员立刻行动起来,全力以赴保障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二要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公司安委会专题会议内容,让职工了解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切实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三要结合燃气安全防范重点,在前期公司安全办安排开展燃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再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对办公楼、宿舍、食堂、锅炉房、各物管居民小区的燃气管道、燃气具等进行地毯式检查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隐患清零、管控到位。四要全力推进安全防范工作。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持续聚焦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交通车辆、消防安全等领域,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营造经营发展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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