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普工作的引导作用,近日,青海省科技厅在借鉴以往科普专项活动工作方式的基础上,创新科普专项活动中关于事务性工作的承接方式,由5名专业领域及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严格按照《青海省科普专项活动相关业务委托专家评审指标》要求,对照参评单位所提交的《青海省科普专项活动相关业务承接实施方案》进行现场打分,评审确定了青海省2023年科普专项活动相关业务的承接单位。
下一步,青海省科技厅将进一步规范科普专项经费拨付、使用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科普专项资金使用效能保证科普专项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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