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施面向社会开放,释放服务潜能,提高资源利用率,更好地服务全省科技创新工作。
《管理办法》通过对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纳入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和绩效评价奖惩制度,进一步提升全省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程度和使用效率,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工作流程。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按照信息共享、资源统筹、考核管理、奖惩结合的原则开展,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可享受共享补贴,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科研仪器设施更新和绩效补贴的重要依据。二是优化绩效评价体系。结合我省大仪共享实际,科学设计绩效补贴制度,各单位共享绩效补贴额度与共享服务收入、仪器设施开放率、入网率、共享率、用户好评率紧密挂钩,各指标数据通过省大仪管理平台直接提取,提升数据准确性和实时性。三是注重激发高校院所共享服务积极性。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解决束缚高校院所开展大仪共享的服务收费、收益分配、仪器维护等问题,允许共享服务收入包括高校各院系间、课题组间共享取得的横向收入,进一步提升各高校院所开展大仪共享的主动性。
下一步,青海省科技厅将着力落实大仪共享政策,研究制定开放共享绩效考评方案,组织开展共享服务宣传,优化完善省大仪共享平台,推进政策实施,释放服务潜能,促进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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