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助推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省内转移转化和产业化,9月30日,青海省科技厅制订出台《青海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对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规范。
《办法》结合青海省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将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分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两类,着力依托省内优质科技创新资源,通过建设通用性或行业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到产业化全过程有效衔接。《办法》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的基本条件、动态管理机制、绩效评价要求等,明确将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序列,并列入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通过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有力推动青海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有效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和质量,为青海省的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增强国家科技软实力,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科技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