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十堰市召开的2022年创业创新暨市委人才工作大会上,143家企业和单位荣获首批科技强市奖补资金3166万元。
这次获奖涉及109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个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8个关键技术攻关项目、1家新型研发机构、4家省级技术创新平台、9家创新创业平台、3家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是十堰科技强市政策落地后的第一批科技创新奖补单位。去年以来,十堰市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强化科技创新的激励驱动机制建设,7月份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大力建设创新载体、完善区域创新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四个方面,部署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明确规定,科技强市的政策奖励兑现主要体现在强主体、搭平台、建创新载体、重成果转化等6个方面,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对主城区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二是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奖励,对独立或者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对独立或者牵头承担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制”项目的,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给予获奖金额的等额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给予获奖金额的50%奖励,奖金直接奖给第一申报单位。三是关键技术攻关奖励,围绕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大健康、大生态、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开展“揭榜制”项目。四是新型研发机构奖励,新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初创期3年内每年总额不低于500万元补助。五是技术创新平台奖励,对创新能力强、绩效评价优秀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绩效评价优秀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六是成果转化平台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绩效考核优秀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
下一步,十堰市科技局将围绕十堰市“一主三大五新”产业体系,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倍增行动、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当好创新主体的“店小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科技创新中的引擎作用,加强科技资金绩效管理,以科技创新助推十堰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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