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咸宁市科技局始终牢记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职责使命,砥砺奋发、笃行不怠,以实绩交出一份年度答卷。
一、谋定而动,创新发力精准干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组织编制《咸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咸宁功能区建设制定“路线图”、明确“施工图”,下好创新“先手棋”。
二是布局创新园区载体建设。建成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1家、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2个,支持咸宁高新区绿色新材料产业集群申报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嘉鱼经济开发区、崇阳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区。
三是积极推动省级战略落地。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加速建设,武咸同城、科技同兴发展。咸宁功能区集中开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项目630个,总投资2277亿元;其中核心区198个,总投资723亿元,18个省重点科创项目全部开工或建成。
四是谋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完成实体公司注册,将咸宁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为快速联动上海、武汉、咸宁三地、助力引进跨国企业的体外创新中心。推进湖北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业高新技术研发试验区基本建成。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申报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成功立项67项,争取上级科技资金3468万元。
二、扩容提质,创新创业劲更足
一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倍增工程,成功举办2022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咸宁片区培训会。全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87家,向科技部报备175家,均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首次突破千家大关,达1009家,同比增长248%。
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建成市级科技创新平台4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组建科研平台覆盖率达到50%。高标准推进重点产业研究院和“三个一百”建设,10家重点产业研究院已全部挂牌运营。
三是推进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成功备案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全市创业孵化平台新增入孵企业150家,在孵科技型创业企业总数超过780家。成功举办创业投融资路演活动、创新创业大讲堂等创新创业品牌活动;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咸宁初赛,3家企业晋级省级决赛。
三、优化服务,创新生态再升级
一是推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咸宁市科技局充分发挥农业创新创业平台的服务和示范引领作用,成功申报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2家,备案省级星创天地5家;认定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3家,备案市级星创天地4家,备案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9家。选派湖北“三区”人才11名、省级科技特派员42名、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630名,服务农业科技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人才服务月”活动,科技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惠及群众5000余人次。
二是做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功举办省市州第一拍——“鄂来拍”湖北省重点科技成果拍卖交易会光谷科创大走廊咸宁功能区专场活动,武汉和咸宁两地高校院所6项重大科技成果现场拍卖、转化落地,最终成交额达到330万元;促成45家重点科技型企业与省内外15所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65个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顺利推进,技术合同成交额达 2285万元。完成科技成果登记130项,同比增长45%,其中成果评价国际领先水平7项,国际先进水平15项,国内领先水平43项,国内先进水平65项。完成技术合认定登记2045项,成交总额达到109亿元。
三是持续优化科技营商环境。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39项,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科技创新引导资金760万元。积极落实普惠性政策,兑现科技创新政策奖补资金1079万元,408家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18.49亿元,65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2.09亿元。建成咸宁市科技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科研人员少跑腿。
2023年,咸宁市科技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具体要求,按照“13467”(出台一项文件、举办三场活动、打造四种平台、建设六类载体、推进七大项目)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科技强市建设,为全市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创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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