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昌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持续推进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完善科学规范的监督制度体系。抓基础规范,修改完善《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宜昌市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宜昌市揭榜制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升信用管理规范化水平。抓关键环节,修改完善《宜昌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专家遴选“专人专机专室”,修改项目立项评价机制,聚焦项目评审等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抓责任落实。制定了《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试行)》,明确科研失信行为,失信行为记录,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举措。
二是健全完整有效的科技监督链条。加强事前预防,实施全覆盖的科研诚信承诺制和信用审查前置,2022年累计信用前置审查629家企业。加强科研人员、科技管理人员、专家管理,将科研项目评审专家的入、出库及管理与诚信记录挂钩,凡发生徇私舞弊、获取不正当利益、泄密等行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一律作出库处理。加强事中监管,通过“创新主体培育在一线”等活动开展现场调研、进行现场监督。加强事后监管,探索问题发现机制,不断规范科研诚信建设。
三是优化科研创新生态环境。诚信承诺“全过程”,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2022年,向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送科研承诺信息1791条。推送科技奖励信息193条。信用审查“全覆盖”,已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审核查询11批次、合计629家单位信用信息。失信惩戒“零容忍”,对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宜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星创天地等629家企业进行科研诚信核查,对有行政处罚记录,有一般失信行为的企业,通知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再予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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