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昌市科技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技部、省科技厅关于科技监督和诚信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研诚信在科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制度先行,通过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监督惩戒等措施加强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不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出实招、求实效。
一、坚持制度先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坚持问题导向,把制订和完善制度标准规范摆在优先位置,将监督和评估工作内容和要求融入科技工作重点环节和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明晰各主体职责,分层开展监督和评估工作。
一是制定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紧扣创新主体反映最强烈的堵点难点,着力围绕培育创新主体、建设创新平台载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针对性强。《若干措施》对现有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了梳理,对行之有效的政策给予保留和优化,通过集成创新,力图解决一直以来存在的科技政策散、弱、不系统等问题。《若干措施》围绕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体制机制关键环节,在创新平台、创新主体、成果转化、产业生态、创新投融资、区域协同等方面出台了新的政策,弥补政策盲点,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创新性强。《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了落实主体、支持对象和支持强度,操作性强。
二是修改完善科技项目及平台管理制度。坚持刀刃向内,深化科研领域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建立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技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出台了《宜昌市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措施》《宜昌市揭榜制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宜昌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宜昌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建立了《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大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解决材料多、表格多等问题,按照材料只报一次的要求,严格控制报送材料数量、种类、频次,对照合同从实从严开展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宜昌市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工作方案》。将技术路线、技术方案、项目经费绩效支出权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
四是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了《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试行)》,明确科研失信行为,失信行为记录,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举措。
二、强化管理,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和使用
修改完善《宜昌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科技专家库入库标准和评审专家遴选规范,明确推荐单位在专家推荐和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强化推荐单位对专家信息的审核把关责任,建立专家入库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实施专家遴选“专人专机专室”,聚焦项目评审等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修改项目立项评价机制。在项目立项时增加项目研发的必要性、创新性、可行性、效益性评价指标,明确项目的技术水平,发挥项目立项评价对重大创新领域的战略研判和前瞻布局的促进作用。2022年市级科技平台、计划项目评审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委托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组织评审,按新修订完善的项目管理办法从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26次专家173人次,对申报的186个科技平台、367个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三、重构流程,优化服务质效
重塑科技项目管理流程,优化科技项目形成机制、组织机制和验收机制,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同时改进科技评价体系,坚决破除科研项目管理“四唯”,简化项目申报及验收工作流程,以项目实际效果为导向,减化项目申请的附件材料,采用“2+1”模式,把科研人员从材料、表格中解放出来。2022年安排验收项目240项,通过验收231项,通过率96.25%,其中良好以上205项。
四、强化监督,加强诚信建设
一是诚信承诺“全过程”。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科研过程、科研成果等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向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送科研承诺信息1791条。推送科技奖励信息193条。
二是信用审查“全覆盖”。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主体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北等信用基础数据库中查询信用记录,出具信用审查报告,并将信用审查结果应用到项目受理、立项等决策中,今年以来,已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审核查询11批次、合计629家单位信用信息。
三是失信惩戒“零容忍”。完善科研不端行为调查核实、惩戒处理制度,依法依规对违背科研诚信行为实行终身追究和零容忍。在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安排工作中,对存在不良信用的申报单位,根据失信程度,给予取消专项资金扶持的处罚。今年以来,对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宜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星创天地等629家企业进行科研诚信核查,查出有5家企业有行政处罚记录,对有行政处罚记录,有一般失信行为的5家企业,速通知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再予以申报。
四是建立科研诚信用档案。与宜昌市发改委社会信用平台进行相关数据共享、联动,在项目申报、高企认定、平台认定及结题验收中,详细登记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立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等,建立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管理受托单位诚信档案。
五是加强科研诚信宣传。充分利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结合“高企培训在一线”、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将科研诚信理念融入科技计划的指南编制、项目申请、立项评审、过程管理、评估评价、评审咨询、结题验收等全过程,增强广大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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