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鄂州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针对目前企业研发投入不多、科技创新平台效能不高、科研人员激励不精准等痛点,共出台5大部分20条举措,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大胆创新。
《措施》聚焦鄂州科技企业数量不多、创新能力不强、研发投入不足以及科技人才集聚不够、创新创业环境不优等短板,对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给予奖补支持。支持企业引进、用好各类科技人才,对新引进到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鼓励各地打造特色化、差异化、错位发展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招引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领域项目落户科技园区。对经认定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其新增产值、财政贡献率,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措施》有三个特点:一是坚持务实管用原则,整理归总科技、人才等部门效果明显的现行政策,优化调整部分科技政策,持续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聚焦我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在兼顾合理激励原则下,新增了研发投入增量奖励、产学研合作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更好助力企业科技创新;三是坚持市区协同原则,强化责任分工,加快凝聚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工作合力。
下一步,鄂州市科技局将按照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各地、各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建设鄂州“两区一枢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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