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咸宁市2023年度市级孵化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将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两个类别,根据专业服务、资金服务、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建立的孵化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本次孵化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是咸宁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孵化机构绩效评价测评。根据咸宁市出台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十条措施》文件精神,将对孵化机构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成果转化对接服务、举办创业活动等指标绩效显著的,按照优秀、良好两个等次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下一步,咸宁市科技局将以孵化机构绩效评价为抓手,持续提升全市孵化平台的孵化能力和运营水平,不断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孵化载体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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