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扎根竹山、建设竹山,竹山县出台《竹山县招才引智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据了解,《十条措施》主要涉及人才引进、政策扶持、培养管理和加强保障等内容,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开展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实施人才家人团聚工程”“强化各类人才安居保障”等5条措施。
在“开展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方面,需要雇员的机关事业单位,拟定招聘方案,按程序申请报竹山县编委审核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定雇用人选,雇用单位与招聘的政府雇员签订劳动合同。雇员薪酬待遇实行协议年薪制,由竹山县人社局会同竹山县财政局制定,报竹山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实施人才家人团聚工程”方面,简化有编制人员调入手续,对县外有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调入竹山县的,由竹山县委人才办统一受理,按程序快速先办理后报备。对竹山就业大学生配偶在县外工作的,根据其单位、身份、编制性质对口调入县内工作;对配偶在县内工作的,经个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调入同一乡镇或邻近乡镇(不含县城规划区)。每季度开展1次青年人才联谊活动,对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行入(转)学就近安置,解决好人才“另一半、下一代”问题。
在“强化各类人才安居保障”方面,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博士生1套住房、硕士生或“双一流”本科生两人1套住房的标准,可免租金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5年。对毕业5年内在竹山就业的普通本科大学生,按每人一间房的标准,可申请租赁青年公寓2年。
此外,该县还围绕五大优势产业发展,按照突出重点、按需引进、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原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经一定程序纳入竹山县事业编制备案管理,在企业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可到事业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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