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科技局制发了《十堰市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规范和加强十堰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重在坚持绩效考核管理导向,促进市级重点实验室“量质”齐升。
该《办法》是在国家、省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优化管理大背景下,同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工作保持“同频共振”,结合实际为提升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效率和运行水平而出台的。《办法》在考核方面,围绕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系统确定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的重点,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引导市重点实验室提高建设运行水平。在职责方面,十堰市科技局统筹组织,评估机构具体实施,依托单位支持保障,考核专家务实评估,提供有效制度机制。在结果运用方面,以考核促发展、以考核求实效,提高激励投入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四个面向”作用。
目前,全市已建有20个市重点实验室,涉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态环境、农业育种等多个研究领域。《办法》将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全省的国家科技创新与制造业基地、国家水安全战略保障区和国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区等定位发展贡献十堰科技力量,助推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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