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十堰市科学技术局积极落实国家、湖北省关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并因地制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着力提升企企创新能力和水平,以科技创新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落细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为科技型企业减负。持续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后补助等科技研发税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塑造科技创新发展新优势。其中,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费用按照175%—200%加计扣除;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是精准落实科技强市财政奖补政策,为科技型企业赋能。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落实落细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为企业发展赋能。其中,对主城区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专项,对新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所在县(市、区)予以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是科学制定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为科技型企业增效。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牵引,不断在优化科技创新服务上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其中,制定了《十堰市“科技创新贷”管理办法》,搭建“政府+担保+银行+企业”的联动平台,建立以“政府统筹、担保增信、银行承接、企业融资”的四方合作新机制,有效为科创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大力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引进成果交易、科技金融、创业孵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科技服务队伍培养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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