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省属高校科技项目实施和科研成果转化,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支出使用,根据驻厅纪监检察组工作安排,10月27日至29日,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纪青组织厅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财务专家,带队对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贯彻《青海省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暂行)》等科技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并就各高校承担的在研科技项目实施进展、科技经费使用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
调研督导组认真听取了各高校科研工作情况汇报,组织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科研项目专家教授开展座谈交流,广泛听取专家教授意见建议,对贯彻落实科技领域“放管服”二十条、科研助理选聘、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政策中存在的学习理解不深、执行落实不力、与相关部门政策衔接不够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明确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并对做好高校科研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为高校科研工作者创造良好地科研创新环境提出建议。
督导中通过对各高校随机抽取的1-2个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进展与经费支出不匹配、个别经费支出不合规、报销审批手续繁琐等问题,要求各项目课题组要进行合理规划设计,积极推进项目年度各项任务指标完成,严格按照预算科学合理支出使用科研经费,着力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和项目完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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