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印发实施《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快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打造以转化应用为核心的高水平医学科技创新平台提供依据和抓手。
《办法》共13条,重点围绕打造以转化应用为核心的高水平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引领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提高临床产出和医学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办法编制起草的政策依据、评价目的、坚持原则、评价内容、组织程序、结果划分、结果运用及评价周期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产出指标、过程指标、效益指标、运行管理等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和27个三级指标。
《办法》旨在建立健全与临床中心功能、定位和特点相契合的绩效评价导向机制,对临床中心批复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的临床研究和示范应用,提升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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