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内政发〔2020〕19号)。授予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2人;自然科学奖17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9项);科学技术进步奖104项(其中,一等奖16项、二等奖43项、三等奖45项);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9人。
奖励决定同时要求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全区科技进步事业再立新功。全区科技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兴蒙”行动,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打造祖国北部边疆靓丽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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