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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技厅组织全省科技战线相关单位学习贯彻《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2021-01-29 辽宁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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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日前,辽宁省科技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

  日前,辽宁省科技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全省科技战线相关单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严肃处理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单位及部门要准确把握《处理规定》的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科研作风学风建设。要在开展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要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合理合规使用《处理规定》,既要发挥利刃作用,更要成为预防请托行为发生的有力工具,积极推进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科研评审工作。要按照《处理规定》的部署要求,对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进行集中摸底和随机检查,对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和流程环节等内容重点梳理,以纪律来约束行为,用制度来强化保证。不断创新评审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网络评审和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减少人为干预因素。同时,要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让评审在阳光下运行。要切实将作风学风建设全面融入到科研活动管理之中,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和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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