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四部门联合发文,在持续深化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1.0”)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2.0”),重点聚焦科研项目管理、经费调剂使用、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继续开展减负,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科技支撑。
在“减负行动2.0”实施前,湖北已扎实开展减表行动、解决报销繁琐行动、精简牌子行动、精简帽子行动、“四唯”清理行动、检查瘦身行动、信息共享行动等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减负行动1.0”),实行网上申报和“一次性报送”材料报送,对于同类型的各类科研项目、平台、人才等实行表格归并、简化,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材料报送更加便捷,有力地优化了科研管理,减轻了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了创新活力。如,湖北大学等高校建立并实施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聘请科研财务助理解决报销繁琐问题,经费报销更加便利。
此次“减负行动2.0”创新性提出在基础研究项目中开展申报书替代任务书试点,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针对精简牌子、精简“帽子”行动,提出优化整合省级各类牌子存量和严控增量,严格清理规范科技评价活动中人才“帽子”作为评审评价指标的使用、人才“帽子”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等相关问题。关于“四唯”清理行动,明确在项目、人才、基地、“双一流”等建设,成果奖励、职称评审等活动中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针对检查瘦身行动,强调要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避免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此次“减负行动2.0”将重点推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4项行动:一是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明确提出制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二是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强调要加大省级科技计划对青年科学家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青年科学家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比例;三是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明确规范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和管理工作,实行备案制管理,探索章程化管理运行;四是政策宣传行动,明确提出建立常态化政策宣传机制。通过进一步减负,当好科研人员“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主动服务、系统服务、高效服务,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
下一步,四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跟踪指导,将科技营商环境优化与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相结合,切实提升科研人员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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