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出台市级高新区认定和管理修订办法。一是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围绕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定位,在支持工业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加强技术创新服务,提出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8%,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轻工陶瓷等具有区域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二是开展“以认促建”试点。对渝东北、渝东南创新基础较为薄弱的区县,在基本达到认定条件前提下,先批复认定为市级高新区,再以三年为限对标市级高新区创建条件进行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特色机制。鼓励区位相邻或产业互补的开发区联合申报市级高新区,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实现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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