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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

   2021-02-04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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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3日发布《关于提升5G服务质量的通知》。《通知》中要求,电信企业在营销环节不得片面夸大

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3日发布《关于提升5G服务质量的通知》。《通知》中要求,电信企业在营销环节不得片面夸大5G优势或优惠项目;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无协议约定不得限制5G套餐用户更改其他在售套餐。

部分电信企业宣传营销

不规范等情形引关注

工信部表示,我国5G商用许可发放以来,全行业加快网络建设,完善产业生态,丰富内容应用,5G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同时,部分电信企业用户提醒不到位、宣传营销不规范等情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工信部在《通知》中要求电信企业,提醒用户可通过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网上营业厅、手机APP查询本地区5G网络覆盖情况,在5G网络暂未覆盖的地区发展5G用户,事先提醒用户知悉本地区5G网络覆盖进度情况。提醒用户使用5G网络要更换5G终端,非5G终端办理5G套餐只能享受5G资费优惠,不能使用5G网络。用户在办理已公示下架套餐变更为5G套餐时,提醒用户变更5G套餐后将无法再选择办理原套餐,可以选择其他在售套餐。用户办理有合约要求的5G套餐前,提醒用户如要解除合约办理“携号转网”服务、更改套餐或注销须履行的解约责任。

要求电信企业

严守四条营销红线

工信部要求电信企业严守四条营销红线:一是客观真实宣传5G业务及资费,公示全量在售套餐情况,不得片面夸大5G优势或优惠项目,隐瞒或淡化限制性条件。

二是尊重用户的真实意愿,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开通5G套餐、升级包等服务。

三是无协议约定不得限制5G套餐用户更改其他在售套餐,对于有协议约定的5G套餐用户变更套餐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用户协商解约事宜。

四是确保在售的高中低档4G与5G套餐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承载销售,4G套餐查询、办理入口不得隐蔽设置。

工信部同时指出,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用户关心的焦点问题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视频直播、短视频等各类新媒体手段和各项新技术开展宣传。统一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电子渠道等各渠道的5G服务口径。针对更换5G终端、办理5G套餐、使用5G网络的具体方法及享受服务的差异,做出清晰、准确解释说明。对社会广泛关注的5G相关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应。

此外还要建立监测体系。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要求做好5G业务发展数据报送工作。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要做好5G服务申诉工作,加强数据分析,预先发现苗头性问题,为服务监管提供参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要加强舆情监测,探索建立5G用户满意度测评制度。

明确各基础电信企业

要在本月底前落实要求

工信部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内部自查自纠,完善服务违规行为处理机制,加大服务考核比重,对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的重点5G服务违规事件,要问责到相关负责人。各地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把5G服务纳入2021年行风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全国一盘棋部署落实。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利用好日常监测、技术检测、暗访抽查、用户测评、集中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5G服务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工信部明确,各基础电信企业于2021年2月28日前在全国范围内落实上述要求,并向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报送落实情况。请各地通信管理局于3月10日前完成对本区域电信企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记者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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