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省科技厅不断完善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制定出台《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青海省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十八条举措,大力培育创新主体,努力补齐创新短板,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会同西宁市政府和青海国家高新区组织举办西宁首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组织省内外相关单位参加北京科博会成果对接活动,联合湖州市政府在湖州召开青海省特色生物资源科技成果推介会。3场活动共促成科技合作72项,合同成交额1.3亿元。
三是组织开展“企业科技体检”工作。深入挖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服务企业87家,完成60份企业诊断报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四是新设立2家技术合同登记机构。2020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56亿元,较上年增长16.11%。
五是强化科技成果线上推送。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向全社会推送专利技术500余项,促成专利交易6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青海省科技厅将在制定发布《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成果转移转化环境,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青海省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激励政策,充分发挥科技援青与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从科技成果供给、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支持等方面,不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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