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省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旨在借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跨部门、行业、区域协同创新的强大聚合力,围绕山西省14个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和难点科研需求,吸引全国优秀科研人员开展联合研究,以此带动山西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近日,山西省科技厅发出《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1〕15号),提出六条具体措施组织科研机构、企业及人员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分别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动员相关单位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发挥主体责任,主动宣传发动,系统解读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三是提升申报质量,整合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和数量“双提升”;四是加强协调沟通,准确掌握政策,主动加强与省内各单位合作交流,做到优势互补;五是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广大科研人员潜心开展科学研究,对国家基金项目资助率全省排名靠前的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六是合理安排申报进度,做好项目形式审查,开展项目预审,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指导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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