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对科技体制机制进行重塑性改革的决策要求,2020年以来山西省对科技计划体系进行了重塑性改革,重新调整设置为“3+1”模式(即: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和山西省创新生态服务支撑专项)。为规范计划项目运行管理,3月19日经山西省科技厅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某个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作为试点试行新流程,以探索积累经验,为各计划项目全面运行打基础。
新的计划项目管理运行流程以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协调一致为原则,分为项目凝练发布、项目申报初审、项目评审立项和项目资金下达、过程管理、验收等阶段。流程中明确了各个阶段任务执行主体职责及审核把关层级,发挥了科技项目专员深度跟踪服务、动态调整、必要“刹车”和及时反馈职能,打破了以往单一处室封闭运行的问题,使科技计划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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