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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跨国人类遗传研究被指违反伦理准则及法律法规

   2018-09-11 互联网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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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8年4月,一篇发表于《细胞》杂志的研究在印度尼西亚引起了轩然大波。该研究从基因层面揭示印度尼西亚巴
  2018年4月,一篇发表于《细胞》杂志的研究在印度尼西亚引起了轩然大波。该研究从基因层面揭示印度尼西亚巴瑶族人如何成为更好的潜水者,被认为加深了对最近人类进化的理解。然而该国却有些人认为此项研究忽视了当地的伦理准则、法律法规和自身需求。
  研究发起人,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地质遗传学研究中心主任Eske Willerslev说,他带领的团队获得了印尼政府的相关许可,并且遵循相关规定行动。然而印度尼西亚官方却表示,该研究团队并未获得当地评审委员会的伦理批准,而且在没有恰当文书的情况下从该国采取DNA样本。学界也指出,参与该研究的唯一的当地研究者并没有进化学或遗传学的相关背景。
  事件在今年5月底火速升级,同样在研究巴瑶族人的艾杰曼研究所遗传学家Pradiptajati Kusuma指出,按照印尼提出的关于涉外研究的严格的新法规(政府提出,尚未颁布实施),该团队可能将面临起诉,甚至有拘留的可能。这使得文章的第一作者Melissa Ilardo取消了7月份去往印尼的行程安排,她表示自己非常害怕,“为了让这项研究符合伦理地、正常地进行,我已经竭尽所能,所以(面临起诉)这样的事情让我非常伤心。”她表示原本她决定在那次行程中告诉巴瑶族人相关研究的结果。
  Willerslev研究组获得了位于印度尼西亚研究、技术和高等教育部(通常称为RISTEK)的研究许可,以及丹麦国家健康研究伦理委员会的伦理许可。Willerslev说:“我们被告知RISTEK许可已涵盖了当地的伦理许可,因此并不存在伦理违规”。然而RISTEK外国研究许可协调小组的秘书Sadjuga认为,涉外研究至少需要通过一个印度尼西亚研究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印度尼西亚卫生部国家卫生研究与发展伦理委员会和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指南都指出该团队应该要取得印度尼西亚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不仅如此,该团队的DNA样品在转运至哥本哈根进行分析过程中也可能存在违规行为。Ilardo说,她向RISTEK申请了一份材料转让协议(MTA),但是雅加达国家卫生研究与发展研究所的主席西斯万托表示,人类DNA样品的转运应该取得该研究所的批准。
  同时,让一些印度尼西亚科学家感到愤慨的是,该研究论文中唯一的印尼人是Tompotika Luwuk Banggai大学的一名教育研究员,论文称她“提供了后勤支持。”阿尔法生物技术研究所的印度尼西亚生物信息学家Mohamad Belaffif说,外国研究团队“理应让印度尼西亚科学家参与该研究的各个阶段中来”。
  在Ilardo向RISTEK提交的申请中,她还承诺与巴瑶族人组织会议,告知他们研究结果。尽管她仍未放弃这个计划,一些学者认为这已经太晚了。“一般来说,研究结果应该在出版论文同时或更早反馈给参与者,这样他们才不会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加拿大生物伦理学家Conrad Fernandez说。
  印度尼西亚茂物农业大学的生物学家Berry Juliandi表示,外国研究人员很难完全理解该国“混乱”的伦理制度, “这个问题的根源来自于印度尼西亚外国研究许可制度的薄弱”。
  人类遗传资源是人类繁衍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基础,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审查是保障国家和公众安全的重要武器。我国于1998年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施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加强人类基因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和交流提供了法律保障。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加强对人类遗传资源保护的认识,确保在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项目时能严格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防止宝贵人类遗传资源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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