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烟台开发区全面贯彻落实清费减负政策,截至目前共取消、停征收费项目23项、免征22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对小微企业免征16项。其中,2017年取消、停征、扩大免征范围等共计13项,当年减轻企业负担过亿元。目前正在执行的涉企收费共19项,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镇污水处理费等,各项政策均落到实处。
实现收费目录动态更新公示。财政、发改联合编印《涉企、涉民收费指南》,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考试考务费清单等“四个清单”,及时通过管委业达网站公布清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目前已先后修订公开8次,其中2017年4次。
依托征管系统完善征管机制。强化非税征缴管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通过省级非税征管系统收缴,严防游离系统外,脱离监管。严格实施“以票控费、票款分离”的管理模式,强化收费票据源头管控。严格将非税收入各环节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挂钩,在票据源头环节,遏制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发生。
多途径保障各部门经费安排。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不与单位经费挂钩。降低收费标准、部分取消政府性收费项目后,相关部门(单位)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全额安排。对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技术评审评估所需费用,也列入部门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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