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庆高新区管委会了解到,为助力大庆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大庆高新区管委会正式组建大庆高新产业引导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解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推动重点产业快速发展。
引导基金的设立主要采取引导基金、产业母基金、专项子基金三级架构,引导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投资高新区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引导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由大庆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公共预算安排,存续期20年。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运作,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石油化工、汽车、新材料、战略新兴等产业母基金,或直接出资参股专项子基金。
大庆高新区激励政策包括,投资收益让利,引导基金增值收益可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其他投资人或基金管理机构;股权转让让利,基金出资人或其他投资者购买引导基金所持基金股权或份额,引导基金根据投资年限可按原始出资额转让或以原始出资额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之和转让;基金规模发展奖励,对基金规模达到2亿元至10亿元的可给予不超过基金规模1%至1.5%的奖励;投资补贴,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未上市企业的,按照其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风险补贴支持;产业基金管理机构高管人员奖励,5年内对不超过其缴纳个人所得税高新区财政贡献部分给予奖励;人才引进,将产业基金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纳入有关人才政策享受范围予以扶持;所得税优惠,对产业基金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按相关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提供办公用房,无偿提供使用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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