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南宁海关获悉,国家海关总署日前印发《关于同意北海综合保税区验收结果的批复》,这标志着北海综合保税区正式通过海关总署验收。
北海综合保税区前身为北海出口加工区,包括A区和B区。A区于2003年3月1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批准规划面积1.454平方公里;B区于2012年3月7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批准规划面积1.842平方公里。
近年来,北海出口加工区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加速产业集聚,发展成为国内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是中国继上海、深圳之后的第三个国家级入境再制造示范区,2018年总产值逾70亿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提升北海对外开放发展水平和层次,增强北海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竞争力和吸引力,2018年2月,中国国务院批复同意北海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北海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2.28平方公里。通过整合北海出口加工区A区、B区资源,历时8个多月的建设,2018年11月28日,北海综合保税区通过海关总署授权南宁海关牵头组成的联合验收。
作为目前中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通过最便捷的特殊开放区域之一,北海综合保税区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的功能优势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同时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口岸”三大功能和“产品研发、加工制造、商品展示、售后维修服务、仓储物流和分销配送、国际中转与对外贸易”八项业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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