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港保税区对辖区内145平方公里的15条排水河道和5个景观湖(含人工湿地)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 迅速构建管理、治理、保护“三位一体”防治水污染工作新格局。自“河长制”“湖长制”全面推行以来,全区河流水质已基本达到国标Ⅴ类地表水标准,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为给区域防洪除涝安全、维护河湖湿地生态安全、实现水环境根本性好转提供保障,由天津港保税区工委书记亲自挂帅担任“总河长”,分管领导担任“河长”,建立了河湖管理和保护的工作制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已成为长效机制。全区范围内排查水污染治理包含总长度超过65公里的15条河道水流和面积约67万多平方米的5个景观湖,每天有超过50人的队伍来为这些“绿色血液”排查清理、疏通养护。全面开展“清河行动、黑臭水体专项督察”等工作,仅在去年7月开展的清河行动中,就出动500人次,动用8条垃圾清运船,清运水生植物30多车、垃圾约3吨。
此外,每天安排专业养管队伍,及时巡查、督察。对生活污水排放进行社会监督,提示居民不要把生活污水、餐厨垃圾偷偷排到雨水管道;严格要求工业用水企业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审批,对申请办理企业深入现场进行雨污水管网排查核实。据了解,天津港保税区全区内排查管道总长度已超过1000公里,在主要出水口处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做到防污防治不遗漏,河道废物及时清,并对区内河道运用生态补水和循环调度方式,保证水资源生态体系良性循环。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预计将在河道治理、养护方面各投入1500万元,做好各项考核机制,加强源头控制和日常巡视,保障健康绿色水资源常驻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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