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了21项新举措,要求通过完善政策、拓展功能、创新监管,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
对深圳外贸拉动作用明显
目前,深圳市有福田保税区、深圳出口加工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四大保税区。盐田综合保税区是深圳市唯一一个综合保税区,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就是适用于盐田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政策。该保税区由原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和沙头角保税区整合而成,是现有政策最优、功能最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区域,目前以保税物流和黄金加工业务为主。
据海关统计,2019年1月,深圳市进出口达263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8%,其中保税物流方式进出口423.1亿元,增长6%,占全市进出口的16.1%。作为深圳市唯一的综合保税区,盐田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全国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全面、功能最齐备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一,对深圳外贸进出口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
政策含金量高有五大利好
深圳海关专家分析认为,《若干意见》针对当前综合保税区的实际需求,含金量非常高。具体来看有五大利好:一是打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出推广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允许区内企业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从面向国际市场“单开门”,转变为到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双开门”。二是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提出支持综合保税区企业实施自主备案、合理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支持保税货物便捷流转;支持对境外入区的动植物产品的检验项目,实行先入区、后检测。三是推动“放管服”,简化不涉证不涉税货物的进出区手续,由企业自主选择非申报方式入区;对于国内企业生产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剔除。四是促进研发创新,提出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企业,区内进口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予提交许可证件。五是在综合保税区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创新制度,有利于率先落地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交易、汽车保税存储等新兴业态或监管模式。
相关政策试点取得成效
盐田综合保税区企业协会会长刘永和认为,《若干意见》的出台让区内企业极为振奋,给综合保税区产业升级带来生机,企业希望地方政府和海关能够推动加快政策落地步伐,助力企业面向华南、面向全国在细分领域打造更多物流配送、研发制造中心。
据了解,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作为广东省内第一个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政策试点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区内已有8家企业取得了相关资格,企业可以接受国内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国内销售货物时,也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使进项税额得到充分抵扣,有效降低税负。
众潮电科(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政达表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可以帮助企业利用区内先进设备及成熟加工制造经验,抢占国内市场,填补市场空白;此外,通过与国内优秀企业合作生产的形式,进一步释放产能,年内有望实现每月18亿元人民币的产品货值。
满足客户个性化配送需求
《若干意见》还提出,综合保税区内的仓储货物可以按状态进行分类监管,由原来只能经营分拨保税货物转变为在库内完成货物的保税、非保税状态转换。区内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仓储资源,节省通关时间,灵活满足客户个性化配送需求,提高自身竞争能力。试点以来,企业已完成非保税货物入区货值4.45亿元,非保税货物出区货值3.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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